省级领导排序是怎么样的?省委书记排第一,谁排第二?
省级领导排序是怎么样的?省委书记排第一,谁排第二?
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在大陆区域共有31个省级行政区域。在体制内,领导排序是很有讲究的,一般四大班子的领导即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在30到40人之间。3那么省级行政区域的省级领导是怎么排序的呢?今天我们来一起整理下。
一般排名是这样的:
一、省委书记:正部级,党的委员会书记,代表党领导全省的工作,全省的一把手在体制内被称之为省委班子的班长。省委书记在常委会中拥有一票否决权。
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正部级,在很多省份省委书记都会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但在直辖市和少数民族区域人大主任都是单独设立的。省人大常委会是省人大的常设机关,省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省政府组成人员。
三、省长:正部级,在我国省长都会兼任本省的省委副书记。省长是政府的一把手,领导本省政府的全面工作。因为省长是由省人大会议选举产生,在排名上要在人大主任之后,但是在现实中人大主任由省委书记兼任,所以一般省长是二号人物。
四、省政协主席:正部级,省政协主席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省级地方委员会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的负责人职务。作为四大班子负责人,通常可以列席省委常委会。
五、省委专职副书记:副部级 ,在我国在省级层面书记一般是一正两副,少数民族区域除外。一名副书记兼任另外一名副书记主管人事、意识形态等,下一步大概率能够晋升正部级。
六、其他省委常委:副部级,人员在8名左右。像省委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常务副省长等。省委常委的排名一般看进入省委班子的时间来决定。
七、省人大副主任:副部级,通常是市委书记退下来的老同志或者其他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如果省委书记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通常由一名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这名副主任必须是省人大常会党组书记或者副书记。
八、副省长:副部级,通常省级政府的副职由5到7名。副省长一般分管某些领域。在现实生活中副省长的权力比人大副主任要大,但是排名在人大副主任之后。
九、省政协副主席:副部级,省政协副主席人选一般也是由地级市市委书记退下来的老同志担任或者其他民主党派的负责人。
十、两院院长:副部级,省法院院长、省监察院长都是由人大选举产生的,跟省政府是平行机关但是不是平级啊。省法院、省检察院是副部级建制,省政府是正部级建制。
十一、三家班子的秘书长:正厅级,通常省委秘书长由省委常委兼任其他三家班子的领导分别是省政府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省政协秘书长。虽然这三个职位不是副部级,但是一般情况下都会兼任本级机关的党组成员也是副部级的候选人。通常人们也习惯的称之为省领导。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相信大家对省级领导的排名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总结的不到位欢迎在评论区指正喜欢的话请点赞+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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